作者:
枫中叶子 本章发表时间:2008-1-12 关键词:流星刹那划过天际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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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约法三章
2005年11月29日
外语课上:
叶: 断章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站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熊:你装饰了我的梦!呵呵......
法律基础课上:
熊:一辈子有多长我不知道,缘分有多少没人可以明了,这条路有多远也并不重要,就算陪你走不到天涯海角,但我却会珍惜你做我老婆的每一秒!我爱你!老婆!
爱你的老公
叶:你太过火了,陪你走一辈子的人不是我,我才不要你这不听话的熊。“欲速则不达”啊!
熊:注意用词啊!“熊”,你不就是那母熊嘛,有个儿子还放在你床上呢?回去别忘了喂奶啊!“欲速则不达”是错误的,我们是速则达,两者兼备,不能与之混淆。晕晕......
叶:约法三章:
1. 星期天晚上到星期五上午不许碰我,分开坐。就当同学吧!吃饭分开吃,省得你找机会接近。下晚自习,你先回去,且不许打电话给我,让彼此留下时间学习。
2. 星期五下午到星期天6:00,才当我男朋友。
3. 不许污蔑我,特别刚写的那些,且不许强迫我不愿的,我要抗议。
熊:你还是杀了我吧!
叶:那你拿面条吊死吧!没人心疼的。哈哈哈......我还幸灾乐祸了。
熊:你这“铁石心肠”,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叶:那你生不如死了,早死早超生!
叶:严肃点,说正经的:
(1) 不许在那么多同学前面碰我,在他们前面,要让他们看得我们只是同学。
(2) 每周一,三,六晚10:00以后才能打电话给我,别的时间我不接。不许叫我“老婆”,叫我“叶子”。
熊:别的都能答应,就是(1)最后一句,我很不理解。为什么要让他们看得我们只是同学?为什么呢?难道我做你的男朋友让你丢脸?或者我们的恋情不正当的“地下情”,见不得人?这是我们俩个人的事,何必在于别人的想法。我希望你能放开大胆地跟我恋爱!叫你“老婆”也是跟你开玩笑,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叫你,在他们面前有这样叫过你吗?
叶:也许我出身背景的原因吧!一个人的世界过了快20年了,突然多一个人,有点别扭。(我会尽快适应的)就说我封建吧!别太过放任自己,未来的路还不知怎样,现在对将来想得太多也是白搭。对于爱情的看法,我认为喜欢一个人,发自内心就行,何必显现于外表,拘泥于俗套的走近了,让外人看了有点不自在。
熊:我可以理解你的说法,我会注意我以后的言行的,不同的地区会有不同的风俗文化,我们就互相慢慢适应吧!也许是由我性格所致吧!我曾跟你说过我是“反叛”的,有时侯我会不顾忌世人的看法而做我自己想做的事,但我会为了你控制我自己的,我不想我们之间有不愉快的事发生。我想我是不会生你气的,除非你与男生有过分的举动,所以你不用怀疑我会生你气的,我也希望你不要生我的气。昨晚我上自习前身体部位就有点不适,再加上一搅和就不高兴了,我是个情绪化的人,希望你能够多多包容!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非常开心,希望能够永远和你在一起!我爱你!
叶:你看我容易生气吗?有时侯你看我好像生气,但我是开玩笑的。如果我特烦时,你别强迫我不愿意的事,给我时间平静,我就不生气了。平时也很难生气的!我想我包容你所有的一切,包括优点和缺点。此刻,我感觉幸福已经诞生了。“有过分的举动”,举例吧!我对其他男生当哥们,从没注意过,请大胆的说吧!
熊:你特烦时,我还会强迫你吗?安慰你还来不及呢!对于你的约法三章,我觉得爱情是高尚的,完美的,约束下的爱情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本质,让它顺其自然吧!行吗?我不是说了“过分”两字嘛,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要是遭遇麻烦时,第一时间告诉我!
叶:行,愿陪你一起走过今生,但是学习与爱情同样要前进,在学习好了,再让爱情赶上吧!
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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