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指环
作者:倦倚西风 本章发表时间:2008-2-14 关键词:玉指环 阅读:读取数据..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铁锹一点点的下去,坑越来越深越来越大,露出来的骨头也越来越多,“咔嚓”“咔嚓”每一次铁锹与骨头相碰撞的时候,叶昱枫都觉得牙根又酸又冷的难受。到了最后,萧凌飞扔了铁锹,跳进坑里,一捧一捧的把土挖出来。
  荒芜的钟馗庙杂草丛生,又是死过人的凶地,一直都鲜少有人光临,这俱骨骸虽然埋得不算很深,也一直没有人发觉。血肉全都腐烂殆尽,只余森森白骨。
  雷澹海对于检验尸骨的经验还是很足的,尽管已经无法猜测出死者死亡的年代,然而从这俱尸体身上断裂的骨头,不正常的扭曲姿势,也可以想像得到,这不是正常的死亡,而且还有极其惨烈和非人的折磨。
  “这个人是谁?他怎么会在这里?”阮晓竹颤声问道。她不是害怕尸体,而是莫名其妙有了一种强烈的预感,她相信了二十八年曾经让很整个鸡洼村的知青摆脱了知青身份的事实,会不会因为这俱尸骨的水落石出而发生改变?
  萧凌飞看了看了阮晓竹,没有说话,她的询问,谁也没有答案。这四个人中间,似乎她才是应该被质问的那一个。他隐隐约约地感觉得到,自他第一次上了这戏台之后,就开始萌芽的秘密终于要显露本来面目了。这俱尸是属于二十八年前应该是埋骨于宁河的哪一个?如果是真的,盖着大红印章的红头文件,算是怎么一回事?阮晓竹又算是一种身份?又是谁在只手遮天,瞒天过海?
  叶昱枫则似被施了魔法钉在原地,只能看眼前的荒草碎砖,寒风彻骨,他不能自已在发抖,胸口疼到两眼都开始发黑了,这个人是谁?明明那些往事他一件也想不起来了,可是这疼却无法遏止。相比之下,当初乍闻程雨心的名字时的那份疼已经不值得一提了。
  萧凌飞无言地搂住他,他没觉得痛,甚至连害怕也没有,所以他猜测这一俱尸骨绝对不属于叶昱枫,他一点点痛都能让他疼彻心扉的。而现在,他只是觉得冷,一股阴森森冷嗖嗖的凉意自脚底而来,血都快要凝固了。
  “它的嘴里好像有东西。”雷澹海拿起肮脏不堪的头骨,直起腰来说道。这头骨的双颊骨之间紧紧的嵌着一个黑糊糊的东西,擦去外面的土,露出血红之色,硬硬的,看起来像个园环。雷澹海试着动了动,手顶得生疼了,那园环还是紧紧地嵌着,纹丝不动。再一动,雷澹海便哎呀了一声,手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仔细一检查,头骨的百会穴位置,一枚锈蚀得看不清本来面目的钢钉还插在那里,雷澹海刚才没有发觉,他的手就是被这钢钉刺痛了。
  “从这里钉一根钉子里进去,不必喝孟婆汤,过奈何桥,就会什么都不记得,连自己的仇人是谁都不记得了,还有……”这是雷澹海昨天才说过的话。萧凌飞记忆犹新。梦里被什么契进后脑的疼原来也不只是梦,而是他的亲身经历。
  “我来吧。”萧凌飞拿过头骨,只轻轻一拔,一声轻响,那园环落在了萧凌飞的掌心,掏出纸巾擦净了泥土,很快就还原了这园形的本来面目,是一枚玉指环。不过,并不是梦境里那份如羊脂般纯净的白,而是血红色的,艳丽中着这几份惨烈的血红。对着阳光依旧可以清晰可以看龙形的沁色,呈飞腾之势。
  “这俱尸体就应该是我了,前世的我,前世的萧凌飞。”不必考证了,这玉指环划落在他掌心的那一刻,他的眼眶都忍不住一酸,似迷途了很久的游子,终于回到眷念已久的家园,找到他今生的归属。难怪他从第一次上戏台开始,就有一种从来离开过此地的熟悉感。原来那种感觉是真的,他真的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他用另一种方式,躺在冰凉的地底下,等他另一个自己再度回归。
  叶昱枫说,凌飞,不可以忘了我。贴身戴着脖子的玉指环,被他塞进了嘴里,死死的咬着。那这份血红,则应该是五内出血,渗透进来的,大量的血包裹着玉指环,把当初的羊脂白变成了今日的血红。
  无情的岁月腐蚀了他的血肉肌肤,却奈何不了这么玉指环。他终究还是重见了天日,等到了自己前世今生的主人。
  “不是的,你一定弄错了。”阮晓竹张口结舌,除了表示,她再也说不出别的话来。
  萧凌飞不想跟她作任何解释,把玉指环放到叶昱枫的手掌心,问道:“你认不认识这枚玉指环?”
  叶昱枫茫然的摇着头。
  “是你送给我的,你的手还有另外一枚。你说很用心的去藏,才没有被人搜去。这玉指环有两只,我们一人一只,你的那只里面的图形的龙回头。我们用鸡洼村那些女人们纳鞋底的索子系起来,戴在胸前。你还说,怕被人看见,当四旧收了去充公,绳子一定要长一些,短了会从脖子上露出来的。”萧凌飞心神一动,转头对雷澹海说道,“海哥,他们把我埋在这里,昱枫也不定离不得不太远,我们是一起出世,自然也就被埋在一起,海哥,你帮我看看昱枫在那里?”
  他就在这里,昱枫又在哪里?他离他到底多远?才会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
  在离这俱尸骨的不远处,又挖出了另外一俱,差不多的姿势,双臂呈反剪之姿,胸骨呈淡淡的黑色,除了土壤的原因以外,应该还有中毒的迹象,但真正致命的原因,因为年代的久远,无法说清楚,也许是两枚于百命穴被钉去那枚铁钉。也许是还未死透时就被埋在了土里,身上那些断裂的骨头是不足以致命的。穆卫国,鲜于民,冷卫兵,三个人不同的死法已经在召示在惨剧的最后结局了。
  真正让雷澹海觉得震撼的并不是两个的死因以及死时的惨状,而是他们的头颅里还有残留的糠壳。一小块还未完全腐败尽的黑糊糊的东西,雷澹海经过仔细的辨认,确信是橡胶的鞋底,二十多年前的知青,常常穿的那种或蓝色,或绿色的,布面橡胶底的鞋子,便宜,耐穿,俗称解放鞋。
  但是他的身上没有玉指环,萧凌飞甚至挖开了尸骨两米见方的,每一寸土地,都没有找到属于这俱尸骨的玉指环。但是他也知道是就是叶昱枫。解放鞋,雷澹海猜测是用来覆住了两个人眼睛。
  二十八年的知青群里,有一个人懂得这玄黄之道,他知道以铁钉贯入百合穴,可以让冤魂忘掉前世的种种,魂魄也因为墓穴位于钟馗庙基座底下而动弹不得,别说转世为人,就是作游离在四周的孤魂野鬼也不行。米糠塞进人的耳朵,口里,他们也看不到,听不到,也就无法找到前世的仇人。甚至两个相爱至死的人,做了鬼也只能是呎尺天涯——只要一转身,我就可以看到你,只要我伸出手,就可以牵到你,但是我们无法回头,也无法伸手,就连我们彼此的灵魂被三寸钢钉借着钟馗庙的地势,钳在方寸之间动弹不得。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他不知道,萧凌飞的尸体上还有一枚有龙形图案的玉指环,他更算不到,三年之后,钟馗庙会倒,还有宁河会改道,凶穴会变成吉穴。
  “现在,您还要坚持您先前的观点,我们两个是防汛的时候,失足落下宁河淹死的吗?”萧凌飞强压着胸口的疼,质问着阮晓竹。
  。“不!”阮晓竹尖叫一声,多年来,不敢想不肯去想的事实,骤然间地出现在的眼前了。她知道他是不回来了,醉人的酒窝,明亮的双眼,都只能存在于她的记忆里了。至少她可以安慰自己,他是葬身宁河的,是为防讯而死的,是英雄,是烈士。而不是像现在这里,在冰冷地荒地里孤独地躺了二十八年。写在纸上历史不一定就是真实的。还没得及完全的还原的事实已经是这样的恐怖凄惨,骇人听闻。世上有那么残暴的人,有那么冷酷的事,穷尽她这一生的智慧,她无法想像。
  他也不是什么英难,什么烈士,而是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所有的丑恶,凶残,血腥都被人瞒天过海地掩藏起来了,而她毫无疑问地也是帮凶之一。
  那块砖头上的血渍,已是最好的明证,而她却选择了隐忍。
  相对于知青,生活条件物质条件都已经完全改善过来了。她得到了无数人的尊敬还有够她自豪一生的荣誉,也不可否认,这一切都是她踩着萧凌飞的尸体得到的。
  “凌飞没有死,凌飞没有死,凌飞没有死。”死死地盯着两俱尸骸,阮晓竹蜷缩着成一团,一遍又一遍地喃喃地自语。风吹过,又飘散出去,她的话很快就消逝在风中,她还是锲而不舍的,一遍又一遍地说道:凌飞没有死,凌飞没有死。
  那天晚上有穆卫国有鲜于民,有冷卫兵,有黄建安,所以除了黄建安以外,他们全都死了,黄建安的死也是迟早的事了。她不是凶手,她可以幸免于难的。但是她过不了自己的良心那一关。所以她疯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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